- 第12節(jié) 明帝國的短視:沒有對“國家海盜”進行強有力的反擊之被朱紈打怕了的葡萄牙學乖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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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葡萄牙國王的一封信
在朱紈搗毀雙嶼島,并進行了走馬溪之戰(zhàn)后,葡萄牙人已經不敢再在福建、浙江活動。他們被朱紈打怕了,葡萄牙艦隊再次回到廣州,希望通過官方渠道重新開啟通商事宜。1553年到1554年經過數(shù)次談判,蘇薩認為可以正式向葡萄牙國王提出建議了。
他寫道:國王陛下,為了與中國人交往我們應該遵從他們國家的法律。因為過去的不愉快,為了改變中國人過往對于葡萄牙人的印象,應以葡萄牙國名替換掉佛郎機國名。雙方必須要實行和平貿易。廣東的海軍上將給我們確定的繳稅額度是20%。經過我的據(jù)理力爭,海軍上將終于同意收取10%的關稅。另外,我提醒您,上一次中葡交往失敗的原因,錯誤不在于中國方面,而是我們自己根本沒有注意到等級,顯得我們非常的無禮。因此,屢次求見皇帝不準。這次我的運氣太好了,希望您千萬不要錯過這次機會。照章納稅、和平貿易、換個國名吧。
葡萄牙國王批準之后,廣東地方政府開始與葡萄牙方面接觸,但一直是在私下運作,中央政府并不知情,后來中央政府官員知道后也并沒有告訴皇帝。直到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這件事情才被嘉靖知曉,為此,龐尚鵬上《陳末議以保海隅萬世治安疏》詳細講述了廣東地方政府與葡萄牙人談判的經歷,特別是澳門問題。
奏疏道:自從朱紈將葡萄牙人趕出浙江之后,葡萄牙人就重回廣東。葡萄牙在中國的貿易據(jù)點在1557年開始轉移到了澳門。
為什么地方官員不上報呢?為何允許葡萄牙人常駐呢?
奏疏解釋道:當時的守澳官官衙設在香山縣,其上是“領番夷市舶”的海道副使。在軍事上的設置是香山守御千戶所,它歸屬于廣海衛(wèi)。其時,“守澳官”為王綽,是嘉靖朝的武舉人,襲祖職為宣武將軍。其后升為昭武將軍,鎮(zhèn)守澳門。因為,葡萄牙人愿意照章納稅通商并且合法經營,王綽便同意葡萄牙人居澳門,并上奏上司海道副使汪柏,其后汪柏同意葡萄牙人來華貿易以及在澳門停留。王綽為了防止葡萄牙人鬧事兒,便在葡萄牙人所居之地的旁邊設立軍營一所。朝夕進行軍事演練,以武力威懾。見葡萄牙人確實沒有違法亂紀之舉,便同意他們常駐澳門。但需要一切聽從香山縣的指令,葡萄牙官吏成為我大明地方夷官。
龐尚鵬專門向皇帝講述了澳門問題的來龍去脈后,朝中官員便開始議論如何對待葡萄牙人。一種以廣東官府為代表的地方官集團,他們主張給予葡萄牙人居留權。一種以俞大猷為代表的軍方勢力,他們主張驅除葡萄牙人?蛇@時的葡萄牙人竟然煞有介事地選起了澳門地方行政長官。但是,因為被朱紈打得慘敗的記憶過于深刻,同時也意識到中國的強大,更重要的是,葡萄牙在與西班牙、荷蘭、英國的競爭中,已經處在下風,所以,葡萄牙人為了自己的利益必須要和中國站在一起。
為了討好明政府,私自選出來的澳門地方行政長官佩雷拉,于1564年主動請求協(xié)助明朝政府軍鎮(zhèn)壓潮州的柘林兵變。因為常年剿倭,政府和軍隊貪污盛行,軍士們挨餓受凍卻沒有軍餉、軍糧,以至于兵士們怨聲載道,終于釀成兵變。兵士們進攻廣州,要求政府補軍餉發(fā)糧食。佩雷拉迅速派人找到提督侍郎兼右僉都御史吳桂芳,以接受葡萄牙使團進京和準許天主教入華為條件,幫助官軍剿滅兵變。
俞大猷同意接受這一建議,并派人前往澳門進行具體商談。1564年9月27日葡萄牙方面作出決定:出兵馳援,刻不容緩!
為此,俞大猷答應重賞葡萄牙援軍,并對其商品免商業(yè)稅一年。佩雷拉和葡萄牙駐日本航線掌管梅洛各組兩支艦隊協(xié)助明政府軍。然而,其后俞大猷并未按約定給予葡萄牙人賞賜,反而力勸吳桂芳借此進攻澳門,驅逐所有葡萄牙人。吳桂芳并未同意,但在俞大猷的催促下,在澳門周邊地區(qū)加大軍事力量部署。而這時,對澳門的政策在中央層面已經確定:準許通商貿易的同時嚴禁私通。
與此同時,萬歷初年的地租銀政策開始廣泛施行。為了保障地方財政收入,地方官員達成了共識,將澳門出租給葡方。每年給付租金500兩,其后租金一度升到每年1萬兩,之所以這樣就是因為商業(yè)貿易的發(fā)達。這種交付租金的做法一直持續(xù)到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葡萄牙方面見到中國很孱弱便放棄了“地方政府”這一角色,并拒絕繳納租金。
在租借期內,廣東地方政府仍然對澳門進行有效行政統(tǒng)治。地方官員為防止出現(xiàn)事端,被中央以“通番”查處,對葡萄牙人的居住地帶進行了嚴格限制,并重兵看護。
1582年新任兩廣總督張居正的親信陳瑞則在接受了大量賄賂之下,默許了這件事。
1583年陳瑞將葡萄牙在澳門的地方行政官員授銜為“夷目”,將葡萄牙官員納入中國地方官員序列。每年十一月冬至前后,香山縣派人前往澳門征稅。
萬歷三十六年(1608年)香山縣知縣蔡繼善制定了《制澳十則》,萬歷四十二年(1614年)海道副使俞安性、香山知縣但啟元勒石發(fā)布了《海道禁約》,二者成為葡萄牙人在澳門必須遵守的地方法規(guī)。澳門的軍事、法律等都由中國地方官員管理,在澳門的葡萄牙人犯罪也由香山縣處罰。
可以說,澳門在明代仍然由中國管轄,只不過是由葡萄牙人作為中國鄉(xiāng)級地方官員進行管理。但是,到了鴉片戰(zhàn)爭之后,世界各國都想趁中國衰落之際弄些好處。葡萄牙人也不例外,在19世紀50年代以后,葡萄牙人所組建的政府機構就不再作為中國鄉(xiāng)級政權存在了。
可以說,在明代晚期,葡萄牙人自從被朱紈打怕了之后,就開始了與中國政府的密切合作甚至還協(xié)助中國政府對抗歐洲三強的侵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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