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3節(jié) 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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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人的終身大事。在封建社會里,婚姻憑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基本上不考慮青年男女雙方的感情和意愿。許多家庭講究“門當(dāng)戶對”。在舊社會,人們還奉行早婚早育,子女十四五歲就開始托親友或媒人保親了,一般在家庭子女二十歲以前就為兒女張羅婚事,社會上也有一些以說媒為職業(yè)的媒婆。媒婆在給雙方說合時往往隱瞞雙方缺點,所以不大可靠。北京人更多的是如果家庭條件比較合適,雙方家長就可以相親了。通過相親可以進一步加深了解,相親后都認(rèn)為滿意,就要交換“庚帖”,帖上寫著子女的“八字”,然后將庚帖交給星命家測看,算命相。算命相本來是一種騙術(shù),但形成風(fēng)俗后,就為大多數(shù)人所信奉。雖然有人不相信,但為消除親友的疑慮也只能入俗了。
負責(zé)合婚的陰陽先生根據(jù)男女雙方的生辰八字,寫出鑒定,再選擇黃道吉日和喜神方位,選定迎親日期及婚禮上所忌諱的屬性,將這些寫在一張紅折子上,稱之為“龍鳳貼”。在清朝時,只有取得了“龍鳳帖”才算履行了正式結(jié)婚手續(xù)。二十世紀(jì)初出現(xiàn)結(jié)婚證書,叫婚書。此前沒有結(jié)婚登記和領(lǐng)取結(jié)婚證一說,通常的做法是采取結(jié)婚典禮的形式來作為男女雙方婚姻關(guān)系合法化的標(biāo)志,通過組織婚禮得到社會的認(rèn)可,按現(xiàn)在的說法,叫“事實婚姻”。
京城里市民的婚禮有一套固定程序。男女雙方家庭為確定婚姻關(guān)系而舉行的儀式叫“放定”,放定又分“放小定”和“放大定”,“放小定”是男方送給女方金銀飾物,讓她戴在身上,意味著定婚!胺糯蠖ā币卜Q“送大禮”,也就是男方向女方送彩禮。女家也要在出嫁前一天把“婚裝”送到男家。
老北京人辦事有在自己家里的,也有租用大飯店的,給前來賀喜的親朋好友招待酒飯,舉行婚禮的地方稱作禮堂,禮堂要有雙喜字、喜聯(lián)和彩球等作為裝飾。新娘一般用花轎迎娶,花轎上要罩有紅緞繡片,繡有鸞鳳齊鳴、牡丹花卉等圖案。舊社會男方迎親和女方送親要各請一位年長的婦人為“娶親太太”和“送親太太”,并且分別乘轎,娶親的儀仗隊列中有開道鑼、紅傘、綠色掌扇等,有的人娶親還要有吹笙、吹笛、吹嗩吶、敲鼓等助興。
喜轎抬到男家后,新郎和新娘合拜天地。民國時期新郎打扮是長袍、馬褂,十字披紅,新娘是鳳冠霞帔,并著旗袍。拜完天地后,新郎、新娘走進洞房,洞房里的儀式有“坐帳”,即按照男左女右位置,新郎、新娘坐在床上喝交杯酒,吃子孫餑餑,長壽面等,之后還要鬧洞房。經(jīng)過一系列程序,儀式方告結(jié)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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