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節(jié) 大清二百年無此總督衙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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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曾國藩是不是這樣呢?
早在京官時代,曾國藩就對官場上的貪污腐敗非常痛恨,他認為,大清天下之所以問題重重,民怨四起,根子就在于吏治不清。所以他說,只有從治理貪污入手,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大清朝的問題。不過那時他是一介京官,只有發(fā)言權,沒有行動權。如今他成了總督,終于可以對官場風氣采取一些實實在在的行動了。
官場上講究“亮相”。一位新官以什么姿態(tài)出現(xiàn)在官場之上,對每位官員,包括曾國藩來說都是需要認真斟酌的問題。
咸豐十年五月十五日,也就是升任兩江總督不到一個月后,曾國藩要從大本營前往祁門。這次出行,對于兩江地區(qū)的官場來說,就是新任總督的“亮相”之舉。途中曾國藩要經過湘軍水師控制的長江各碼頭。湘軍官兵盼著曾國藩成為總督,眼睛都盼綠了。如今曾國藩如愿以償,湘軍上下也都揚眉吐氣,歡欣鼓舞。曾國藩預料到,各處水師一定會大擺宴席,對他大搞迎送儀式。因為清代官場上,對這個迎送排場非常講究,有許多精細的“尺寸”。比如上級來視察,地方官是不是要到邊界迎接,是不是要出城迎接,出城的話,不同的級別,要出城多少里,都有說法。來到之后,用什么級別的宴席款待,安排幾次聽戲,臨走時送多少錢,也都有微妙而明確的“潛規(guī)則”。晚清官員張集馨在他的自敘年譜中,說自己的從政歲月,“終日送往迎來,聽戲宴會,有識者恥之”。主要精力都花在了迎來送往、花天酒地上了。因為地方上來往的官員實在太多了,所以搞得他連休息的時間也沒有:“來往過客,攀挽流連,余等復迭為賓主,幾于無日不花天酒地!彼虼瞬坏貌惶焯炫菰诰坪@,喝壞了官風,喝壞了胃。
對于這種風氣,曾國藩自然非常清楚。所以出發(fā)之前,他特別致信水師將領楊載福、彭玉麟,要求他們不要搞迎送儀式:
國藩赴水營,請閣下告誡各營,無迎接,無辦席,無放大炮。
這封信,也可以說是曾國藩整頓吏治的第一份宣言書。
然而官場的潛規(guī)則是,上級的本分是嚴格律己,宣布禁令,下級的本分卻是必須過格招待,不遵守這些禁令,這才叫“各得其所”,皆大歡喜。特別是曾國藩苦熬了這么多年,終于獲得總督職務,軍官們都是發(fā)自內心的高興。所以曾國藩到達橫壩頭時,他發(fā)現(xiàn)各營仍然在江邊列隊迎接,而且還放起了鞭炮。
曾國藩十分不悅,立刻再次寫信給楊載福、彭玉麟,懇請他們不要再搞這些儀式,說你們要是這樣搞,我可要處分你們了。下屬們這才確信,曾國藩的上封信不是官樣文章,因此這次要求得到了不折不扣的執(zhí)行。以后曾國藩再到哪兒,下屬就不再擺什么儀式。曾國藩以這樣的舉動,為自己的總督生涯開了個好頭。
成為地方大吏后,曾國藩還遇到另一個無法回避的重要問題,那就是如何處理禮品。我們前面提到,官員們見上級,都要送見面禮。
曾國藩給下屬發(fā)下一條指令,不收官場上例行的“見面禮”。這一個指令,就相當于少收入了幾萬兩白銀。
不過身在官場,你想從始至終片禮不沾是不可能的。因為官員送禮,送的不光是錢,還是人情。你一點不收,就顯得你“不近人情”,這不符合曾國藩“和光同塵”的作風,也不利于他與下屬建立基本的情感聯(lián)系。所以在實在拒絕不了的情況下,他會從下屬送來的禮物中挑一兩樣價值最輕的收下來。
咸豐十一年,曾國藩派人把家眷從湖南接到安徽。以前曾國藩一個人住,到哪兒都對付一下就行,F(xiàn)在一大家子來了,就得簡單裝修一下房間,布置點家具。廬州知府唐景皋知道了這個情況,就給曾國藩送去了大批居家日用之物,從家具到被褥,林林總總,幾乎無所不有。
這個,是官場的慣例,因為廬州知府就駐在安慶,官場上通常都是由駐在省城的官員為總督布置總督府。曾國藩本為是不打算按照這個規(guī)矩執(zhí)行。但是東西已經送來了,曾國藩又不忍心違了下屬一片心意,于是將其他東西一概推卻,只收了草席七領。他寫信給唐知府說:您送來這么多好東西,我十分感謝。只是它們價值過于昂貴,我不敢當。所以只收七領草席。
咸豐十一年十月初九,湘軍名將鮑超親赴安慶,給曾國藩賀壽。鮑超的軍隊向以能戰(zhàn)、能搶聞名,因此他既是一個粗人,也是一位富人。其他部下不敢給曾國藩送禮,鮑超卻不管這一套,他一共帶來十六大包禮物,其中包括許多珍貴的珠寶、古玩之類。曾國藩一看笑了,說你打開我看看是什么。鮑超打開來,曾國藩細細看了一遍,從中挑了一件收下,其他都送還鮑超。收了一件什么呢?一頂繡花小帽。曾國藩在日記中這樣記載:
鮑春霆來,帶禮物十六包,以余生日也。多珍貴之件,將受小帽一頂,余則全璧耳。
鮑超知道曾國藩脾氣,也無可奈何,只好又帶了十六大包東西回去了。
從史料上判斷,曾國藩還收過美籍華人容閎“報效”的禮物。
原來容閎受曾國藩委托,以“出洋委員”身份,攜六萬八千兩白銀出洋采購機器,開啟了洋務運動之先聲。同治四年,容閎從美國采購機器回到中國,赴南京向曾國藩匯報工作。
此時曾國藩已經離開南京,北上剿捻。曾國藩知道,按中國官場慣例,容閎一定會向他致送禮物,因為曾國藩給他的是一個“肥缺”。所以曾國藩特意寫信給兒子曾紀澤囑咐說:“容閎所送等件如在二十金以內,即可收留,多則璧還為是!
由此可見,這個時候的曾國藩收受禮品,有一條默認的“價格線”。至于容閎所送的是什么,價值多少,沒有留下記載。
有時候,屬下給他送禮,他也會全盤收下,然后以價格相當?shù)亩Y物回贈。比如同治元年他的幕僚莫友芝送了他一部書,叫《元和郡縣志》,曾國藩很喜歡這本書,就收下了,收下后回贈給莫友芝一部《通鑒》。
曾國藩剛開始當總督的時候,給他送禮的人每天都在門外排成行。因為他拒收禮物,慢慢形成習慣,很少再有人給曾國藩送禮了。幕僚趙烈文到曾國藩這里,看到曾國藩的菜里沒有雞也沒有魚,就問他,總督府里連火腿也沒有嗎?
曾國藩回答:“無之,往時人送皆不受,今成風氣,久不見人饋送矣。即紹酒亦每斤零沽。”
也就是說,過去有人給曾國藩送火腿等食物,被曾國藩拒絕。漸漸曾國藩之不收禮成了風氣,什么都沒人送了。就是想喝點黃酒,也要到街上現(xiàn)打。
趙烈文一聽,笑著說:大清二百年不可無此總督衙門!
就是說,大清二百年來,只有你這一個總督衙門能做到這樣。
以上我們說的是曾國藩如何處理禮品的問題。
曾國藩樹立官場新風的另一個入手點,是管好身邊的工作人員。
在做了兩江總督之后,曾國藩給身邊的工作人員制定了一份工作準則。
工作準則的第一條,是要求身邊的門子,也就是守門人等工作人員不要欺凌地方官員。原文翻譯成白話就是:
不準凌辱州縣官員。對人不論高低貴賤,都要以禮相待。以前我經常見到督撫過境之時,身邊的工作人員對州縣官員,皆有倨傲之色、嚴厲之聲,這種作風實可痛恨。你們見到州縣官員時,不可稍涉傲慢。
第二條是不許給親友們安排工作。
不準向有關衙門薦舉自己的親友。但凡門子等人,由于勢之所在,其他人或不敢不從。所以經常會把他的親戚同族,或者舊友相識,推薦到軍隊或者州縣衙門去工作。因此你們概不準薦人入軍隊或者州縣衙門。
門子不過是總督身邊的低級服務人員,身份低微,無權無勢,何以居然敢欺凌州縣官員,并且還給自己的親戚朋友安排工作呢?
這里我們就需要對清代衙門的內部結構進行一些了解。門子從地位上說,至低至賤,但中國式權力的運用之妙就在于經手人是否能充分挖掘每份工作的尋租潛力。一個門子如果充分發(fā)揮其“能量”,也能辦成很多事。為什么呢?因為“門房”是專門看管衙門內外交通的咽喉要道。所以一個精明的門子可以擁有以下權力:
一、他可以決定來訪客人能不能見到官員。
客人來拜訪官員,首先要由門子進行通報。由于求見的人太多,門子擁有代官員擋駕之權,這項權力自然有操縱空間,讓誰見不讓誰見,門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了算。因此門子“合法收入”的第一項是門包,想見長官的人先得給門子一筆錢,才有可能進這個門。
第二,門子掌握著官府內部的許多情報。官員心情怎么樣?家里來了什么客人?和人聊了些什么?甚至今天官員對某件事做了什么批復?這些門子都能打聽到。因此那些想找官員辦事的,就必須籠絡門子。那些精明的門子很知道怎么把自己掌握的“內部信息”換成好處。清代發(fā)生過這樣一件事,有一個縣里,有個人每個月固定向門子付三萬文錢,就是大約二十兩銀子,條件是讓這個門子把他經手的所有機密文件都先給他看一遍。這個人通過這種方式,掌握了大量政策信息。這是第二點,門子掌握的信息可以換錢。
三、有人要給官員送禮,也必須經過門子這一關口。所謂雁過拔毛,要想讓你的禮品能到長官面前,你先得給門房一份謝禮!都t樓夢》第六十回中,柳五兒的舅舅給賈家當門房,官員們給賈家送禮,都要給門房一份,因此他們經常有“外財”可發(fā)。廣東官員給賈家送了兩小簍子茯苓霜,就得先拿一簍作為門禮。
所以門子有太多機會可以弄權營私。門包因此就成了公開的秘密,有的時候,督撫們的禮金可免,門子們的門包卻不可免。湖北巡撫憲德曾經向皇帝奏報說,湖北巡撫每年有鹽商送的禮金四萬兩,送的時候要給門子送門禮四千兩,他的前任楊宗仁已經把四萬兩革掉了,但家人門禮四千兩仍然得照舊收受。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總督身邊的這些工作人員,其地位和作用是何等重要和關鍵。因此,如何選用和管理這些人,對地方官來講也是吏治的關鍵環(huán)節(jié)。所以曾國藩才專門寫了這樣一篇約章,對他們進行要求。
那么通過禁止迎送儀式、拒收禮品、約束工作人員這幾方面,我們可以看出曾國藩是一個清官,為官場帶來一陣新風。但是人們在歷數(shù)清代著名清官時,很少有人會提到曾國藩,因為除此之外,曾國藩做官還有另外一面,就是與其他官員同流合污的一面。曾國藩并非所有作為都如此光明正大,無可挑剔。有一些舉動,很有“潛規(guī)則”之嫌。
第一項是吃喝應酬。在官場應酬上,曾國藩并不標新立異,而是盡量從俗。剛剛就任總督時,他曾經拒絕“公款吃喝”,不久以后,他發(fā)現(xiàn)這種要求實在難以貫徹,所以后來也就隨波逐流了。
同治十年,曾國藩到蘇州閱兵。我們從他寫給兒子曾紀澤的信中,可以看出他在蘇州這幾天都忙了些什么:
余于二十八日抵蘇后,二十九日竟日拜客,夜宴張子青中丞處。三十日在家會客,織造及質堂、眉生、季玉公請戲酒。初一日在惲次山家題主,后接見候補百六十馀人,司道府縣公請戲酒。初二日早看操,夜湖南同鄉(xiāng)公請戲酒。
天天拜客,日日戲酒,曾國藩的所作所為,與一般官僚并無二致。只不過在遵從成規(guī)的同時,他盡量降低規(guī)模,簡化形式,處處為他人考慮,不想給下屬造成過大負擔。十月初他到達上海,正好趕上他的生日。十月初十,生日前一天,地方官員們請戲酒給他預祝。十一日正生日,接慣例又要“正祝”一番。曾國藩怕大家破費太多,竭力辭退,自己花錢請了幾桌客:
初十日,各官備音尊為余預祝。十一日又將備音尊正祝。余力辭之,而自備酒面款接各客。內廳撫提藩等二席,外廳文武印委等二十席。雖費錢稍多,而免得擾累僚屬,此心難安。
這二十多席想必花了他不少錢,然而吃吃喝喝只是他日常開銷中最小的部分。
第二項是冰敬、炭敬、程儀之類的“灰色支出”。
地方官的一項固定支出,就是給京官送冰敬、炭敬。曾國藩做京官多年,深知每年冬天那筆炭敬對京官們來說意義何等重大。曾國藩所送的對象,主要是湖南籍的京官。這筆錢,每年至少三千兩。
除了炭敬,另一筆比較大的花銷是程儀。也就是給出差路過本地的中央官員送的路費。
同治九年,曾國藩寫信給兒子曾紀澤囑咐說:“仙屏(許振袆)差旋,若過保定,余當送程儀百金。是星使過境,有交誼者酬贈之常例!币簿褪钦f,清代官場上,皇帝派出的欽差路過轄地,與之相識的大吏在迎送宴請之外,通常還會送給他一百兩左右的程儀。他準備用這個標準來對待許振袆。
我們所能查到的曾國藩所送的最大一筆程儀是在同治三年。那年年底,因太平天國戰(zhàn)爭停止多年的江南鄉(xiāng)試恢復舉行。朝廷派來一名正主考,一名副主考。我們說過,曾國藩做京官時,曾經到四川主持過一次鄉(xiāng)試,收獲頗豐。所以這一次,他也決定做好主人,“一切均從其厚”,在慣例許可范圍內,盡量多送主考一些銀子?荚嚱Y束后,曾國藩送了兩名主考每人三千兩銀子。
除了“炭敬”“程儀”這些官場上經常發(fā)生的支出,還有一項不常發(fā)生的支出,叫“別敬”。這在地方官進京辦事時才會發(fā)生。所謂“別敬”,就是地方官離開北京時送給京官的分手禮。
同治七年七月,曾國藩由兩江總督調任直隸總督,這就需要進京面圣,進京見慈禧。在出發(fā)之前,曾國藩身上帶了一張兩萬兩現(xiàn)銀的銀票。為什么要帶這么多錢呢?主要就是為了給京官們送“別敬”。多年沒有入京,那些在窮京官生活中掙扎的故友新朋已經盼他多年了。離京之時,他送了多少別敬?他在給兒子的信中說:“余送別敬一萬四千馀金,三江兩湖五省全送,但不厚耳!笨偣菜土私K、安徽、江西籍以及湖南湖北籍的京官一共一萬四千兩銀子,他認為這仍然不算多。
除去人情往來,官場上的“潛規(guī)則”更需要大筆銀子。
同治七年,捻軍被消滅,天下大致平定,太平天國戰(zhàn)爭軍費報銷提上了議事日程。
報銷就要不可避免地遇到“部費”問題。
按照清代財務制度,曾國藩需要先將這些年來的軍費開支逐項進行統(tǒng)計,編成清冊,送交戶部。戶部要對報銷清冊進行審查,檢查有無“以少作多、以賤作貴、數(shù)目不符、核估不實”等等“虛開浮估”的情況,如發(fā)現(xiàn)此類情況,則要退回重報。審查合格,才呈報皇帝予以報銷。
因此,報銷過程中,最關鍵的是戶部的態(tài)度。如果戶部高抬貴手,什么不合規(guī)定的費用都能報銷;如果他們雞蛋里找骨頭,再光明正大的支出也過不了他們的審計關。那么,戶部的態(tài)度是由什么決定的呢?視“部費”多少而定!安抠M”主要落在具體經辦的“書吏”也就是辦事員的腰包。
不過他們的胃口實在是太大了。曾國藩托李鴻章打聽一下戶部打算要多少部費,李鴻章回信說:
報銷一節(jié)……托人探詢,則部吏所欲甚奢。雖一厘三毫無可再減!钐K兩局前后數(shù)年用餉約三千萬,則須銀近四十萬。如何籌措,亦殊不值細繹!糨呌,真難厭也。
也就是說,李鴻章托人去找戶部的書吏,探探他們的口風。反饋回來的消息說,書吏們要一厘三毫的回扣,也就是報銷一百兩給一兩三錢。曾國藩需要報銷的軍費總額是三千多萬兩銀子,按一厘三毫算“部費”需要四十萬兩。
曾國藩一聽,也嚇了一跳。四十萬之巨,無論如何是不能答應的。怎么辦呢?只有繼續(xù)公關。曾國藩命江寧(南京)布政使李宗羲托人,李又托了一個叫許緣仲的人出面和戶部書吏接洽,做了大量工作,討價還價的結果是給八萬兩,顯然書吏做了極大讓步。
恰好在這時,中樞的批復到了。出于對他們平定太平天國、捻軍的卓越功勛,皇帝(實際是太后)同意他們免于報銷,曾國藩對此感激涕零,同治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給兒子曾紀澤的信中說:
折弁劉高山歸,報銷折奉批旨:“著照所請,該部知道。”竟不復部核議,殊屬曠典。前雨亭方伯托許緣仲關說部中書吏,余與李相前后軍餉三千馀萬,擬花部費銀八萬兩。今雖得此恩旨,不復部議,而許緣仲所托部吏擬姑聽之,不遽翻異前說。但八萬已嫌太多,不可再加絲毫。
他對此“感激次骨,較之得高爵穹官,其感百倍過之”。按理說,皇帝發(fā)了話,這八萬兩就可以省下了。不過,曾國藩卻說,這說好的八萬兩銀子“部費”還是照給。因為閻王好見小鬼難搪,畢竟以后他還需要和戶部打交道。
那么,曾國藩一年的合法收入,也就是工資加養(yǎng)廉銀不過才一萬八千多兩。以上這些請客吃飯、給京官送禮以及給戶部的部費錢,每年加到一起,起碼得三萬多兩,遠遠超過他的合法收入。這些錢都是從哪兒來的呢?
我們先來看看同治七年底那一萬四千兩別敬的開支來源。
那一次北京之行,包括一萬四千兩別敬,曾國藩共花費了兩萬兩。這筆巨款的來源,曾國藩在信中說得很清楚:“已寫信寄應敏齋,由作梅于余所存緝私經費項下提出歸款!
“緝私經費”出自兩淮鹽運司。管理鹽業(yè)的一個重要手段是“緝拿私鹽”,以保障官鹽的銷售。所以鹽運司每年都會提出一大筆經費用來緝私。不過緝私只是“緝私經費”的用途之一,其實鹽運司許多不好處理的開支,都用“緝私經費”的名義處理。比如他們每年“孝敬”給兩江總督的“陋規(guī)”,也以這個名義致送。
從同治七年十一月初八日曾國藩信中“運司派曾德麟解到緝私經費二千馀金” 來看,鹽運司定期會給曾國藩送來“緝私經費”,曾國藩將其都存放在“后路糧臺”(“吾令其解金陵后路糧臺”),也就是財政司中。此外,上海海關每月也要送公費給他。同信之中,曾國藩說:“存于作梅臺中(即后路糧臺)者,系運司緝私經費及滬關月送公費(現(xiàn)聞近三萬金),為余此次進京之用(連來往途費恐近二萬)!焙髞硗伟四甓鲁跞胖杏终f:“后路糧臺所存緝私經費,除在京兌用二萬外,計尚有萬馀金,……此外淮北公費尚有應解余者(十月間書辦曾擬札稿去提,余未判行)……”
從這封信的前后文推測,曾國藩在“后路糧臺”建有一個“小金庫”。鹽運司送的“緝私經費”,上海海關、淮北海關等幾個海關送的“公費”,就是曾國藩這個“小金庫”的金錢來源。而其用途,則主要供曾國藩官場應酬打點之用。以上我們所說的各種官場應酬支出,都是出自這個小金庫。至于曾國藩的養(yǎng)廉銀則存放在布政使衙門,主要供自己家庭開支所用?梢钥闯觯鴩獙c私,分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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