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治帝對魏裔介在給事中任上的敢言直諫大為賞識,多次召見。順治十二年(1655年)十月,破格升任他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旋升左都御史。福臨在中和殿召見時勉勵他說:“此番擢用,出朕之意,非有他人薦舉。”此后,魏裔介常“詣行幄,備顧問,與順治談經(jīng)論史。一次,順治稱贊唐太宗是“英主”,魏裔介則意味深長地說:“晚年無魏徵苦諫,遂窮兵高麗,至貽后悔!”福臨深表贊同。
順治十四年(1657年)七月,魏裔介因奏請更定“世職襲例”,與福臨意見相左,從此后屢遭申斥,并于順治末年(1661年)被罷官。福臨病逝后,康熙即位,四大臣輔政,魏裔介升任秘書院大學士,仍留心于國計民生,諫止加派練餉,議設(shè)滿洲兵鎮(zhèn)守云南等,均見其非凡卓識?滴跏瓿酰1671年),抱定“知止不辱,知足不殆”的宗旨,以病乞休。時年僅56歲。此后,魏裔介賦閑家居達16年之久,直到病逝。
魏裔介是清初“敢言第一”之臣,是宋朝歐陽修以后,唯一的先為諫臣,后升宰相,歷職較久的人。清初的“諸大典”多依其“奏議所定”。然而,他的聰明才智并沒能充分發(fā)揮,尤其是康熙親政后,家居16年,在人生最成熟的時期遠離政治,這不能不說是一種遺憾。用時人的評價說:“君才自十倍,天意竟三分!”
終順治一朝,言官承明代敢諫余風,凡朝中大政,諸如逃人、圈地、投充、薙發(fā)、易服等“五大暴政”,相繼建言,流徙罷黜接連懲創(chuàng),但“洗心竭慮”陳言不斷;其他如諫止順治揚州買女,諫廢皇后,諫勤學聽政,勿事游獵,等等,皆關(guān)宮闈帝德,即使?jié)M族官員也噤不敢言;尤其是沸沸揚揚的彈劾大學士馮銓案,幾乎所有言官都參與其中,該案雖帶有“朋黨”色彩,其結(jié)局以多爾袞壓制言路告終,但言路之開放,言官之敢諫,使?jié)M族最高統(tǒng)治者也頗感震驚。
更重要的是,順治朝幾次對因言獲罪者平反昭雪,這與以往朝代只有新君即位才予“翻案”形成一個對比,對及時糾正施政過失,鼓勵言官進諫也很有裨益。
順治帝多次下詔求言,并明確表示:“一切啟迪朕躬、匡弼國政者,所言果是即與采用,如有未當必不加罪。”順治十二年(1655年)正月初九,吏部遵福臨前諭,開列科道等官從前言事不當及糾參失實降革名單,計有林起龍、魏象樞、趙開心等40人,福臨令林起龍等7人官復(fù)原職。順治十七年(1660年)五月,福臨再次下詔,令吏部等重新審議因建言得罪之各官。七月,福臨親降詔旨:“季開生建言,原從朕躬起見,準復(fù)原官,歸其骸骨,仍蔭一子入監(jiān)讀書。李呈祥、魏琯,當日所犯情罪頗輕。魏琯已故,著免罪,歸其骸骨。李呈祥著免罪釋回。”如前所述,魏琯以上疏“逃人”治罪,李呈祥以部院應(yīng)裁滿用漢獲遣,季開生因諫采辦被禍,三人罪狀皆屬嚴懲之列,順治予以寬免,說明對言路的重視。魏琯還列入原籍的鄉(xiāng)賢祠。當時,其家鄉(xiāng)山東壽光縣令王克生還賦詩一首,中有“我公自今榮不死”、“它山突兀非其群”等句,從側(cè)面反映了魏琯死后被赦在當時漢官中的影響。
然而,隨著清朝對全國征服的基本完成,尤其是基本政策的趨于穩(wěn)定,清初那種言官競相敢諫的風氣漸次消失。君子不開口,言路趨于沉寂。這種狀況順治末年即已呈現(xiàn)。順治十五年(1658年)五月,御史李森先上《請寬言官之罰疏》中指出:“求言之詔屢下”,而朝臣“回遲觀望”、“不肯進言”,是因為“從前言事諸臣,一經(jīng)懲創(chuàng),則流徙永錮,相率以言為戒耳”。順治帝責其“市恩徇情”,命吏部從重議罪。康熙親政后,三番五次指責言官或者緘口不言,或者毛舉細故以塞責?滴跏四辏1679年),玄燁在中左門召集科道等官,指出:“朕親決機務(wù),十年余矣?频罏槌⒍恐,每覽奏疏,實能為國有裨政事者少,草率塞責者甚多。”次年,玄燁又指責說:言官“緘默不言。即有條奏,多系繁文。言官職掌,殊為未盡”,并認為“目今之弊,莫大于此”。在康熙帝再三強調(diào)言官應(yīng)盡職盡責的同時,科道官的奏疏仍是“皆首以上諭極是回奏”,或以“諸事盡善,臣等實無可言”回奏皇帝。這種狀況至康熙中期更加嚴重?滴醵拍辏1690年),左都御史陳廷敬在《直陳言官建白疏》中承認,言官“專欲以塞責了事,則不免毛舉細故,剔摘成例,馴至于刻薄繁碎不急之務(wù),而無裨于圣朝寬大經(jīng)久之規(guī)”?滴跞辏1697年),玄燁針對“近時言官條奏參劾章疏寥寥,雖間有入告,而深切時政,從實指陳者甚少”之弊政,指出“廣開言路,為圖治第一要務(wù)”。然而言官們?nèi)匀晃倚形沂拢献嘌允?ldquo;但以朕可者可之,否者否之,無一人有直言者”。這令孜孜求治的康熙帝大動肝火,罵這些“讀書之人”“不知忠為事君之大義”。
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玄燁精心編撰的御制《臺省箴》和《給事中箴》、《御史箴》正式頒行全國,以儆言事諸臣。內(nèi)容不外乎勸誡言官恪盡職守,直言無隱之類,但在清朝決策、行政體制已發(fā)生重大變革的條件下,讓言官暢所欲言只能是一種良好的愿望罷了。
清朝的皇帝包括未登九五之尊的多爾袞,以及順治、康熙、雍正、乾隆等諸帝,在總結(jié)明亡的教訓時,都把言官挾制政府,朋黨亂政作為其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對言官無論從體制上,還是從內(nèi)容上都意在鉗制,這是清代監(jiān)察無力的根本原因所在,對此,我們將在以后的相關(guān)部分中詳盡分析。
不過,鴉雀無聲總不是一件好事。在密折制沒有廣泛推行前,言官仍是君主獲取各種信息的重要渠道之一,因此對噤若寒蟬的局面,君主就不能視而不見。風聞言事正是在這種氣候下被拉上政壇的。
風聞言事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南北朝時期的宋代以后。北齊御史中丞沈約在彈王沆狀中有“風聞東海王沅”一語,被認為是風聞言事之始。到了唐代,監(jiān)察制度異常完善。承擔“正朝廷綱紀,舉百司紊失”之責的御史臺,在彈劾百官時,不論是自己采訪得知,還是接受別人告狀而來,在舉彈之前皆云“風聞訪知”,不得輕易道出告發(fā)人的姓名,這也是為了保護告發(fā)人。以后御史怕得罪權(quán)貴,不愿通狀彈奏,“遞相推倚”,告狀無人受理,彈奏之職闕而不舉。于是開元十四年(726年)始規(guī)定受事御史之制,輪流知彈奏。彈奏之時亦題告事人姓名,云是某某告發(fā),不再稱得自“風聞”了。
明代言路異常活躍,是政治舞臺上一支巨大的勢力,但風聞言事也在禁止之列。清順治一朝除個別時間(如順治十年)對風聞言事偶一行之外,也多在禁止之列。康熙中葉以來,言路歸于沉寂,玄燁對風聞言事前后立場不一,康熙十八年的一場辯論,他基本上傾向于不開禁。
康熙十八年(1679年),是大清帝國的多事之秋。盡管征剿三藩的戰(zhàn)爭已近尾聲,但許多戰(zhàn)場仍是如火如荼;年初,山東、河南以及大江南北均遭天災(zāi),饑民無數(shù),他們食草根,吃樹皮,甚至起而奪取官糧;更為不幸的是,七月二十八日開始,京師地震,聲如雷,勢如濤,白晝晦暝,裂地成渠,流出黃黑水及黑氣,居民死者無數(shù)。此次地震波及的地區(qū)包括今河北、內(nèi)蒙古、遼寧、山東、河南、山西、陜西、甘肅、江蘇、安徽各省區(qū)?滴醯郾苷鹩诰吧饺龝円,才幸免于難。
中國人歷來相信,天降災(zāi)異于人間,必定是人們的所作所為違悖了天意。每當此時,天子總會虔誠地反躬自省,下詔求言,希望通過痛改前非,而挽回天意。八月二十六日,禮科給事中姚締虞應(yīng)詔疏請仍許科道官風聞言事。這給了康熙帝不小的震撼!肚迨犯濉肪274載姚締虞上奏說:“科道乃朝廷耳目之官,原期知無不言,有聞即告。自放憲臣艾無徵請禁風聞條奏,自此言路氣靡,中外多所顧忌。臣請皇上省覽世祖朝諸臣奏議,如何謇諤;今者相率以條陳為事,熟成風。蓋平時無以作其敢言之氣,一旦欲其慷慨直陳,難矣。乞敕廷臣會議,嗣后有矢志忠誠、指斥奸佞者,即少差謬,亦賜矜全。如或快意恩仇,受人指使,章奏鈔傳,眾目難掩,縱令彈劾得實,亦難免于徇私之罪。如此,則言官有所顧忌,不敢妄言,中外諸臣有所顧忌,不敢妄為。”
康熙對于風聞言事的心態(tài)是相當矛盾的。有感于明末科道言官參與黨爭而危害朝政的教訓,他十分厭惡風聞言事。的確,言官們本身的良莠不齊,致使風聞言事常被黨同伐異、假公濟私之徒利用,他們借機誣陷或毫不負責地以虛情上奏,顛倒是非,制造混亂,這種惡劣的后果從南朝以來就屢見不鮮,貽害無窮。由于憂讒畏譏,官僚中彌漫著殆于政事、以求茍全的風氣,同時,卻為攀龍附鳳、互相攻訐而殫精竭慮,因而政權(quán)衰微,政事腐敗,以至亡國。況且,親政之初,百業(yè)待興,財政經(jīng)濟尚較困難,人民需要休養(yǎng)生息,政務(wù)應(yīng)當力求寬平,與其多一事,不如省一事。因此,康熙延繼了世祖時的禁令,對風聞言事仍予禁止。
然而,盡管禁令連發(fā)了幾道,還增訂了處罰條例,朝中卻仍不乏主張風聞言事的言論。這讓康熙很傷腦筋。他無法以皇帝之尊扼殺這些聲音。因為,作為一位明君,正是他下令百官上書言事,若對反對他的人采取斷然措施,必定會貽笑大方,喪失威信。畢竟,不能用風聞言事之弊來一概否定其有利的一面。對于那些權(quán)貴們的糾劾,風聞言事的作用是不容忽視的。權(quán)貴們一手遮天,他們的罪行常常被掩蓋得天衣無縫,一般人很難了解全部事實和內(nèi)幕,即使是擁有真憑實據(jù),為了防止報復(fù),言官們也往往推說“風聞”,以不負言責。
有鑒于此,康熙決心組織一場有關(guān)“風聞言事”的辯論。這是康熙的一貫作風。他一生都十分注重與臣僚的交流。親政之初,他便立下了“每日視朝”的規(guī)矩,每月除逢五在太和殿常朝外,其余時間都去乾清門“御門聽政”,風雨無阻。每日里“未明求衣,辨色視朝”,是需要相當?shù)臎Q心和毅力的。
能夠組織一場敏感問題的討論反映了康熙具有足夠的勇氣和自信。這是他所具有的美德的另一部分。這些美德在與鰲拜斗爭中已充分體現(xiàn),并讓他終生受益無窮。這一次,他也同樣勇于面對現(xiàn)實,并且相信自己的力量。他相信大多數(shù)朝臣會站在他一邊,相信真理會愈辯愈明。
八月二十九日,即姚締虞上疏的第三天,康熙帝在中左門和乾清門兩次召集百官,廷議風聞言事。值得注意的是,在廷議前,康熙帝已為風聞言事是否可行定了調(diào)子!犊滴跗鹁幼ⅰ酚涊d頗詳,透露了這次所謂“辯論”的內(nèi)幕情形。在百官齊集中左門時,康熙帝先召吏部侍郎折爾肯、屯泰等至內(nèi)殿,諭二人曰:“科、道為朝廷耳目之官。每覽章疏,實能為國有裨政事者甚少,草率塞責者甚多。”令二人傳諭九卿等官,說面諭時再“面詢得失”,希望臣僚“各據(jù)所懷,直陳勿隱”。屯泰當然明白康熙帝的意圖,奏稱:“言官風聞言事,若所奏屬虛,不照例治罪,恐有不肖科、道借辭糾參,嚇詐外官。外官畏其糾參,私行請托,則弊從此生,無益政事,實不宜行。”屯泰等二人捧上諭至中左門,先向眾官口傳康熙諭旨。隨后,康熙駕到,上諭變成了對言官的聲討,康熙帝說:“今每見直言讜論者不過幾人,徇私好名者不可勝數(shù)。”康熙帝還舉舉說明,眾官唯唯,不發(fā)一言。
隨后,康熙帝在乾清門與廷臣“討論”風聞言事。吏部尚書郝惟納、兵部尚書郭四海、戶部尚書梁清標等人皆認為風聞言事不可復(fù)行。戶部左侍郎田六善還奏言:“風聞自上開不得,開風聞亦典故,亦非好事。”右侍郎朱裴奏稱:“風聞二字從古未有,風聞?wù)唢L影之言。若云奉旨諭令風聞言事,無此體統(tǒng)。”至此,“討論”基本上是一邊倒的意見。只有左都御史魏象樞等持異議,他說:“臣另為一議,科、道系朝廷耳目,耳目廣,則貪官不敢肆行無忌,但言官身在輦轂之下,凡直省情弊,不能分身親訪,況督、撫身在地方,必憑藩、臬開報。藩、臬必憑道、府開報。言官既無揭報,不得不令其風聞言事。但要虛公體訪,不可妄行陳奏。”魏象樞是都察院的堂官,關(guān)系言路,也是言官領(lǐng)袖,該人一貫敢言,康熙對他十分敬重?滴趿畋娧怨侔l(fā)表見解。吏科掌印給事中李宗孔、禮科掌印給事中余國柱都先行表態(tài),認為此例不宜開?滴醯劢K于一錘定音,說道:“此系明末陋習,若此例一開,恐有不肖言官,借端挾制、罔上行私,顛倒是非,誣言良善。”接著又講了一段譴責之類的話。為了體現(xiàn)“公正”的原則,康熙帝又讓姚締虞出班到御前,問其“言官宜風聞言事”的初衷何在,二人的問答頗有意思:
姚締虞答:“言官是朝廷犬馬,若寬言官處分,便敢于言。”
康熙:“朕曾處分幾言官來?”
姚締虞:“皇上至圣至仁,從不曾處分言官,但有處分條例在,言官皆生畏懼。且畜犬所以御盜,如禁犬不吠,則盜益無所顧忌矣。”
康熙:“人臣為國,不擇利害,有志之士,雖死不避,況降級乎!爾等皆以風聞為言,朕亦何嘗無風聞。姑舉一二端言之。……”
姚締虞:“科、道官本卑,責任又重,非啟奏不得時在皇上之前,又有此處分條例,所以為皇上指奸斥佞是極難事。”
康熙:“言官奏事,宜將國家重大事務(wù)確加敷陳,爾等所言,多舉細事,無關(guān)治要,今后慎勿草率塞責。”
姚締虞復(fù)班。這位給事中不愧敢言之臣,當康熙帝在大庭廣眾中質(zhì)問時,仍然堅持己見,尤為可貴的是,康熙面揭其“短”,說姚去年赴江西,所行不善,此也是風聞時,姚締虞不為“風聞”所嚇倒,繼續(xù)侃言。
巡按罷了,言官不許風聞言事,處分條例日日加增,魏象樞憂心忡忡。他面奏道:“官中亦有不當言而言者。如外官貪污事發(fā),非皇上遣官察審,督、撫豈肯將所屬之官審出,自取徇庇之咎?前趙之符奏請停止遣官察審,臣即面言其非。”
至此,風聞言事的辯論暫時告一段落。
姚締虞恐怕還是康熙年間堅持“旨必下科”傳統(tǒng)制度的第一位言官。
康熙十五年(1676年)十二月,平定“三藩”的戰(zhàn)爭,清廷已勝券在握。十八日,姚締虞上疏說:向來上諭皆先下部,部中已行后方到科,所以科臣有不知者。嗣后上諭應(yīng)先發(fā)科,后發(fā)部。按旨必下科,如有不善,科臣可以駁回,這是明朝的舊制,稱為“科參”。它是科臣言官的重要權(quán)力。清朝入關(guān)后,此制沒能沿襲,尤其是平定“三藩”期間,機務(wù)緊要,這項制度更無法實施。姚締虞要恢復(fù)舊制,康熙自然不滿,批駁道:“姚締虞疏內(nèi)言,上諭皆先下各部,及部中已行,恭繳上諭后,始發(fā)科,故未經(jīng)傳示之旨,科臣有所不知,自以為大負職掌。自比年用兵以來,凡頒發(fā)諭旨,雖極其嚴密,往往泄露,以致賊境皆得聞知。賊中屢有密奏報部,則云漢官中以消息傳語奸細通賊,以故事雖警密,輒行漏泄,于事大有妨害。此等大事,姚締虞皆未察參,不以為有負職任,乃以一、二到部密旨,未曾聞知,以為有負職掌何也?應(yīng)令明白以奏。”姚締虞又一次成為“不識時務(wù)”者。不過,康熙帝畢竟是個寬厚的君主,姚締虞的仕途并未受影響,在考察科道時,康熙嘉其稱職,并升任左僉都御史。二年后升任四川巡撫。
可是,官可以升,但明朝的舊制是不能恢復(fù)的。風聞言事再起波瀾是在八年以后。
禁止風聞言事的討論又過了8年,康熙帝的文治武功都明顯收到了成效。清朝已實現(xiàn)了全國的統(tǒng)一,廣大漢族知識分子已完全承認清朝的統(tǒng)治。戰(zhàn)爭的基本結(jié)束,以及國家政治生活的趨于正常都使康熙的統(tǒng)治更加鞏固。然而,平靜的水面下也蘊藏著暗流,這就是群臣結(jié)黨營私,貪贓枉法的事屢有所聞。很顯然,這與康熙一貫倡導的清廉政治大相悖背。為了揭露這些腐敗分子,康熙舊話重提,組織了8年前一樣內(nèi)容的討論。
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十一月二十日。玄燁在乾清門處理政事畢,忽然對大學士們說了這樣一段話:
凡參劾貪官,其受賄作弊處,因身未目睹,無所對據(jù),恐言事不實,不行參劾者甚多。今間有彈章,亦止據(jù)風聞參劾耳。茍非通同受賄,何以深知?天下豈有通同受賄,而尚肯題參者乎?自來原有風聞之例,世祖皇帝及輔政大臣停止。今再行此例,貪官似有畏懼。若有挾仇參劾者,必須審明,果不挾仇,自有反坐之例。將此諭旨著九卿確議具奏。
康熙的這番話與8年前的主張判若兩樣,很顯然是有弦外之音。不料,次日,大學士明珠、余國柱的匯奏卻反其道而行之,其中有這樣一段話令玄燁大失所望:
皇上御極以來,留心吏治民生,孜孜求治,天下升平。自古雖極盛之世,不無一二奸貪之人,今即使有一二貪官,也難逃皇上明鑒,亦不能免于諸臣之訪舉。若風聞參劾之例,自古未有,明末始有此例,復(fù)設(shè)立廠衛(wèi)衙門,故不肖之徒各結(jié)朋黨,爭立門戶,互相仇害,借端風聞,恣肆妄議,禍及邊疆。今又行風聞之例,恐不肖之徒借端嚇詐,陰挾私仇,轉(zhuǎn)相請托,讒構(gòu)橫行,亦未可定。此例斷不可設(shè)!請照現(xiàn)行例行。
明珠等人的口氣十分強硬,理由亦似乎說得通,康熙聽后大為不快,表面上只說了句“知道了”,心中卻另有主張。于是,風聞言事的弛禁還是在皇帝的默許下在朝野彌漫開來。言官們也想趁此東風,掀起陣陣政治風波,朝中權(quán)貴的貪酷劣跡也隨之公諸天下。
震驚朝野的彈劾案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二月初六,御史郭琇上疏題參大學士明珠、余國柱,述及閣中票擬,輕重任意;傳奉諭旨,市恩立威;連結(jié)黨羽,戴德私門;勒索學官,士風大壞;牽制言官,壓制舉劾等八大罪狀。此舉可謂一石擊破水中天,在朝廷中掀起了軒然大波。
一份彈劾朝臣的奏章本不該引起如此的震動,御史郭琇不過是盡一己之責而已。但是,自從禁止“風聞言事”以來,科道言官們有分量的諷諫之疏甚少,特別是對那些權(quán)臣們的糾舉更是寥寥無幾?滴踔问職v來勤勉謹慎,注重實據(jù)。盡管他十分希望科道言官能忠于職守,勇于建言,并命令吏部舉薦清官擔負科道之職,但言路卻依然沉寂。
沉寂中的一聲吶喊總是會有特別的震撼力的。況且郭琇所參劾的又并非是無名小卒,而是權(quán)傾一時的大學士明珠。這當然更會令人震驚。
明珠,滿洲正黃旗人,生于明崇禎八年(1635年),是海西四部女真之一的葉赫貝勒錦臺什之孫。其父尼雅哈于順治元年(1644年)授騎都尉。明珠最初由侍衛(wèi)授鑾儀衛(wèi)治儀正,幾年時間,屢次升遷,官至兵部尚書。在平定三藩的過程中,他堅決地站在皇帝一邊,得到了康熙皇帝的信賴。明珠的為人相當機智乖巧,很會討皇上的歡心。當他得知康熙皇帝將到京城南苑晾鷹臺檢閱八旗兵時,他便事先暗中安排訓練。檢閱之時,八旗兵自然軍容整齊,威武雄壯,甚得皇上稱贊,并被定為閱兵的楷模。諸多此類之事,使得明珠官運亨通,權(quán)勢日重。
清朝自世祖始,就十分注重整飭吏治。吏治不清,是明末的弊習。尚存古樸之風的清朝統(tǒng)治者對此痛恨至極。他們一向認為,崇禎皇帝的不幸來自于黨爭以及不可計數(shù)的惡吏。然而,清理、整頓并啟動一架龐大的官僚機器十分不易。自權(quán)力產(chǎn)生以來,人類就似乎與貪污腐化結(jié)下了不解之緣。它就像那黑色的影子,時大時小,時強時弱,日上中天時,凝聚為一點;日落西山后,吞沒整個天地,但從來都與人寸步不離。古今中外,人們不能徹底有效地根治這種弊端,但又不能不努力去遏制這種行為的擴大和泛濫。各代懲貪的最好結(jié)果,不過是將這種行為遏制到最小程度。而這又取決于監(jiān)察制度和法律是否完備,是否具有權(quán)威。
圣祖康熙對吏治敗壞的狀況十分憂慮。清朝初年,由于前朝弊習未除,加之連年戰(zhàn)亂,財政絀支,官員隊伍冗濫不堪,造成吏怡敗壞,貪風日盛。他一貫深信司馬光的“治官之道有三:任官、信賞、必罰”,為“萬世不易”之理。因而他十分注重獎廉和懲貪,希望能夠激濁揚清,樹立新風。
康熙帝對明珠一直視為私人,寵信有加。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冬,他初下江南時,便以明珠為扈從。他十分感激明珠多年來對他的忠誠和支持,也十分欣賞明珠的才能。這位大學士不但是位軍事戰(zhàn)略家,還精通滿漢兩種文字,極有辯才。康熙并非沒有聽到有關(guān)明珠腐貪的傳聞,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京師久早不雨,他命令侍讀學士德格勒占卜時,德格勒就曾奏稱天災(zāi)是明珠等小人執(zhí)政貪權(quán)納賄所致。御史笪重光等也曾上疏彈劾過明珠。不過,他都認為言無實據(jù),而未加深究。這兩位朝臣后來反倒被明珠借機罷黜。
康熙的這種作法源于他一貫的“無為而治”的治國思想。當他登基不久、尚在沖齡之時,便以“愿天下太平,生民樂業(yè),共享太平之福”為治國的最高目標。因而在御宇的幾十年中,他力求政務(wù)寬平,盡量不驚吏,不擾民,甚至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督撫上任,他囑咐:務(wù)必安靜,認為“安靜為地方之福”。因而他禁止“風聞言事”,耳不聽為凈,害怕官吏們恐慌,造成不必要的混亂。在懲貪這個問題上,他雖十分重視,卻比他的父輩寬容,發(fā)現(xiàn)問題重在教育,懲罰并不很重。因為順治時期定律:貪贓十兩即處死刑,反而使得大小官吏相互包庇掩護,查出之案過十兩者很少,大貪污犯逍遙法外。并且,自立國以來,財政狀況不佳,官僚體系龐大,俸祿一直不豐,官吏不貪幾乎無法生存下去。因而他對官吏少量的貪污、加派便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地聽之任之。即使是他大加褒揚、重用的清官也并不都是毫無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