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居住地
表1-3、表1-4等統(tǒng)計數(shù)據(jù)顯示,流動兒童已占到流入地兒童總數(shù)的相當比例,他們的居住質量堪憂。住房多為父母單位宿舍或當?shù)鼐用竦淖赓U房。居住地點多位于城市邊緣的城中村,或者是隱患叢生的流動人口社區(qū),且房屋占地狹小、設施簡陋。以下我們以流入地城市居民居住環(huán)境作為參照,細述之。
與城鎮(zhèn)居民相比,流動兒童家庭的住房選擇方式相當有限,主要是以租房和住在單位宿舍為主,基本上沒有自己的住房。如圖15,表15所示,北京一地,流動兒童家庭自購或自建私房的比例為379%,福建僅為283%。流動兒童家庭房屋產權擁有率比例極低的現(xiàn)狀反映了流動人口的“過客”身份特征明顯。這是因為,一方面受城鄉(xiāng)二元體制限制的流動人口被排斥在城市住房體系之外,既無獲得福利分房的機會,也未享有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權利;另一方面,流動人口具有收入水平低、就業(yè)穩(wěn)定性差和流動性強的特征,沒有能力也不愿意進入到對所有人開放的商品房市場中去,于是住在單位提供的簡陋宿舍或租房就成為流動人口解決住房問題的現(xiàn)實選擇。
隨遷的流動兒童多與父母同居住,父母工作單位宿舍或租賃房就是他們的家。
除住房獲取方式之外,居住條件也是衡量流動兒童居住質量的另一個關鍵量度。
如前文所述,租賃遷入地民居(租住當?shù)鼐用竦乃椒浚,是相當一部分流動家庭的居住選擇。這是由于,貧困人口此處所指流動人口,多由以增加收入、改變生活現(xiàn)狀為進城務工的主要目的的農村人口組成。的重心由農村轉移到城市,即出現(xiàn)所謂的貧困人口的城市化現(xiàn)象。房租低廉、城市管理相對寬松、同質人群相對集中,是流動人口選擇租住地的主要考慮因素,城中村、私房集中的老舊城區(qū)自然成為他們的主要選擇處所。美國社會學家Portes與Ulack認為選擇居住于這些地方是遷移人口(流動人口)的理性行為。AbuLughod更是認為這一現(xiàn)象的存在具有積極意義,它為新移民提供了一個調整和適應的過程。從以上以及其他學者的研究中可以總結出以下論斷:其一,流動人口社區(qū)的擴張是不發(fā)達國家農村人口向城市遷移過程中不可避免的現(xiàn)象;其二,流動人口聚居現(xiàn)象是農村人口向城市快速遷移的后果,遷移速度越快,“貧民窟”越普遍;其三,多數(shù)鄉(xiāng)-城遷移人口首先流入流動人口社區(qū),因此其住房狀況比當?shù)爻鞘芯用癫。這三個論斷在不少研究中得到證實,已成為不發(fā)達地區(qū)城市化和遷移流動研究的重要前提。
對于流動兒童而言,除了社區(qū)環(huán)境,住房條件同樣堪憂。
如表1-6所示,從人均住房面積和住房質量指數(shù)(住房質量指數(shù)的選取參考了吳維平、王漢生(2002)確定的流動人口居住質量指數(shù)指標的選取標準。電/液化氣,0=沒有,1=有;自來水,0=沒有,1=有;住房用途,0=居住兼生產用房,1=單純居住;廚房,0=沒有,1=合用,2=獨立;廁所,0=沒有,1=合用,2=獨立;洗浴設施,0=沒有,1=合用,2=獨立;與老家相比,0=差些,1=相當,2=好些。)兩個指標來看,三個城市流動人口的居住條件與當?shù)爻擎?zhèn)居民也均有明顯的差距。特別是,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積是流動人口人均住房面積的三倍,兩者居住條件的差距可見一斑。
在北京市進行調查的子目更加細化,但同福建的調查一樣,北京市流動人口的居住條件和居住質量比較差,在絕大多數(shù)方面與當?shù)貞艏丝谟忻黠@的差距。表17顯示,北京市流動人口家庭的住房間數(shù)、住宅建筑面積、人均建筑面積等都遠遠小于北京市戶籍家庭。流動人口家庭平均不足1.4間住房,每個家庭平均住房建筑面積僅24.6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積不足13平方米。這些指標,均大大低于北京市戶籍家庭的對應指標。
流動人口家庭的居住質量也明顯差于北京市戶籍人口家庭。除了獨立擁有住房、飲用自來水的比例兩項指標和戶籍人口沒有明顯差異外,在流動人口家庭中,流動人口在其他反映居住質量的指標上都明顯處于劣勢地位:住宅內擁有獨立使用廁所的流動人口家庭只有25%;住宅內有洗浴設施的家庭只占12.5%;以電、燃氣為炊事燃料的家庭所占比例只有59.4%,相當多家庭仍然以煤等為炊事燃料;獨立使用廚房的比例只有78%。所有這些都表明,流動人口的居住質量還很低劣。居住質量直接影響到流動人口的健康、衛(wèi)生狀況,直接影響到他們的總體生活質量。
總而言之,比起城鎮(zhèn)居民,流動人口只占有小得多的住房面積,擁擠成為流動人口家庭住房的一大特征。這是因為:一方面,大部分的城鎮(zhèn)居民是居住在自己購買的房子里,居住空間相對較大;另一方面,部分流動人口所住的房屋是單位宿舍或者當?shù)孛窬油庾,這些由用人單位提供的或者當?shù)鼐用窀慕ǖ木幼》课,由于考慮控制單位成本,一般人均面積較小。流動人口家庭一般選擇了“城-鄉(xiāng)循環(huán)流動模式”(下文有詳述),沒有把城市當成是永久居住的地方,無法產生對城市的歸屬心理,為節(jié)約生活成本而不會傾向于在城鎮(zhèn)內購買、裝修私房或者租用較大面積的房屋。
。3) 家庭結構
近年來,流動人口“家庭化”的趨勢越來越明顯,夫妻二人或夫婦攜子女在流入地居住生活已成為當前流動人口的主要特點之一。2004年,我國農村舉家外遷勞動力達到2470萬人呂學靜、陳蕊,《農民工就業(yè)與就業(yè)促進問題實證研究--以北京市為例》,載《人口與經濟》,2007年第4期……對比1990年和2000年兩次人口普查結果后發(fā)現(xiàn),戶主與配偶均為流動人口的比例從1990的744%上升到2000年的4606%。于學軍,《中國流動人口的特征、需求和公共政策思考》,載《開放導報》,2005年第6期。以北京市為例,1990年家庭戶人口中外來人口僅占198%,2000年提高到1165%。郭志剛,《北京市家庭戶的變化及外來人口影響》,載《北京社會科學》,2004年第3期。
盡管如何科學地測量流動形式家庭化仍有待進一步探討,但我們認為,以下現(xiàn)象直接反映了這種趨勢。流動兒童家庭結構也趨于完整。
其一,流動人口中女性比例與規(guī)模逐年升高。在20世紀80年代初期,流動人口中女性的比例已經較高。我們從流動人口真正大規(guī)模出現(xiàn)的1990年開始觀察,發(fā)現(xiàn)從1990年到2005年,流動人口中女性的比例由44.45%上升到了49.71%。女性流動人口的規(guī)模也從1982年的357萬增長到了2005年的7325萬。流動人口中的女性比例和規(guī)模均逐年升高正是流動人口家庭化的一個佐證。
其二,流動人口的已婚有配偶比例不斷提高。在1990年之前,流動人口還沒有大規(guī)模出現(xiàn),流動人口的已婚比例較高。1982年,已婚有配偶人口比例達到6344%;1987年,該比例達到最高點,占到6837%。1990年,當“民工潮”開始涌現(xiàn)的時候,流動人口中的已婚人口比例下降到5973%;到2000年,已婚人口比例又開始爬升,上升到6484%;2005年則達到6841%。與此相反,流動人口中未婚者的比例由1990年的3609%下降到了2908%。
其三,流動人口舉家遷移的比例不斷提高。表110中的數(shù)據(jù)表明,1990年,流動人口中只有744%是生活在純粹由外來人口構成的家庭戶(簡稱純外戶)中,而有近60%的人是遷入到常住戶中,其余約34%的流動人口則是遷入到集體戶中。這表明,在20世紀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盡管當時人口流動的強度與規(guī)模比改革開放之初有了明顯的加大,但流動人口仍然以個體流動為主,他們中的多數(shù)以住集體戶或借助當?shù)鼐用穹课轂橹,舉家遷移的規(guī)模并不是很大。
但在2000年,遷入到純外戶中的流動人口的比例陡然上升到了4607%,提高了6倍多,舉家遷移成為流動人口的首要選擇。
由上述材料可知,中國人口流動具有家庭化特征。流動兒童擁有較完整的家庭。
我們在材料的收集與整理中發(fā)現(xiàn),我國人口流動趨于家庭化的同時,流動家庭在住房上經濟投入低,居住環(huán)境差(前文已詳述)。以上看似相互矛盾的兩種現(xiàn)象,使我們得以窺視流動家庭的遷移策略--非永久性遷移,又稱循環(huán)流動模式。流動人口在流動過程中會分化為在城鎮(zhèn)定居、保持城鄉(xiāng)之間循環(huán)流動和返回家鄉(xiāng)三種類型。不同流動意愿的流動人口在住房獲取方式、居住條件、對住房的需求以及在住房上的經濟投入方面都是不一致的。其中,保持城鄉(xiāng)之間的循環(huán)流動為流動家庭的主要流動類型。其成因一方面是流出地農村的推力,另一方面是流入地城市的拉力。